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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鼓勵青年多元發展,擴展服務項目,爰訂定本計畫,透過募集提案方式廣納青年意見、發掘創新方案,提案計畫經本局審查會議審查通過後,納為本局執行計畫。

二、提案單位:

(一)設立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公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或經該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另專科以上學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本市者,亦同。

(二)依人民團體法由本市核准立案或內政部核准立案且會址設立於本市之人民團體,但不包含政治團體,且活動應舉辦於本市。

三、提案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止(或本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四、提案主題:

(一)青年公共參與。

(二)青年職涯支援。

(三)青年國際交流。

(四)其他:不限於以上主題,凡有助於青年多元發展、協助解決青年問題之提案皆可。

五、提案審查:由本局召開審查會議,依據審查項目決定是否納為本局執行計畫。必要時得請提案單位出席審查會議說明提案內容。

六、提案方式、審查項目、提案單位權益、注意事項及申請書表等請參閱附件,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青年局02-2351-4078分機1121、1124詢問,或至青年局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