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六要」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3.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4.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 5.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 6.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四不要』除指四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包括: 1.不要以戲劇化或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 2.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 3.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 4.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