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六要」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3.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4.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
5.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
6.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四不要』除指四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包括:
1.不要以戲劇化或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
2.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
3.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
4.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