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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青年職涯進修補助計畫?

  1. 適用對象為須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8歲以上未滿30歲青年,參加職涯進修或職業訓練,且未領有他機關發給之職涯進修或職業訓練相關獎補助或津貼。
  2. 於申請補助及報名課程前3個月應先參與本局所屬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或與本局合作之大專院校所提供之職涯諮詢服務。諮詢後最遲於課程開訓前14個工作日,檢具應備文件向本局提交申請。